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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福建省2024年度第二批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公告

时间: 2024-12-02     来源: 福建省科技厅        字号:    

各有关单位:

  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32号)和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195号)有关规定,经审核,福建环绿新材料有限公司符合整体迁移条件,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,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。

  附件:福建省2024年第二批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



福建省科学技术厅  福建省财政厅 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

2024年11月27日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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